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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德市安全生产会议召开 全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017-03-17 红网

    (原标题:常德市安全生产会议召开 全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3月16日,常德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安委主任周德睿出席会议并强调,今年要全力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的绝对安全,安全生产工作要做到万无一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安委第一副主任朱水平主持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市安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唐恒忠作工作报告。

    2016年,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事故115起,死亡65人,受伤128人,直接经济损失648.41万元,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现了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同比“三下降”。从区县市事故情况来看,武陵区事故11起,死亡8人,鼎城区事故16起,死亡12人,桃源县事故36起,死亡10人,临澧县事故9起,死亡5人,汉寿县事故8起,死亡4人,石门县事故7起,死亡6人,澧县事故15起,死亡7人,津市事故4起,死亡5人,安乡事故4起,死亡4人,经开区事故3起,死亡2 人,柳叶湖事故2起,死亡2人。从行业领域事故情况来看,道路交通事故79起,死亡32人,铁路路外事故9起,死亡8人,农业机械事故4起,死亡1人,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6起,死亡6人,冶金机械等八大行业3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事故6起,死亡8人,其他行业事故7起,死亡7人。

    2017年,常德市要以积极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为中心,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为主线,牢固树立“零死亡”的理念,全面推行“四梁八柱”工作法,即以落实监管责任、实施铁腕执法、深化达标创建、开展宣传培训为“四梁”;以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整治攻坚专项行动和职业病防治工程、工贸企业提升提质惠民工程、平安建设等工程为“八柱”,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力争不发生较大事故,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确保安全生产保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