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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远连续3年未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
    2017-03-25 南方日报

    日前,清远市2017年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市国际会展中心召开。截至目前,全市已连续3年未发生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年内,全市各地将新建市政消火栓1738个,确保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

    据悉,本次会议旨在贯彻落实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全市消防工作,部署2017年消防工作任务,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市公安消防局局长张晓伟通报了201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考核情况,清城区、佛冈县、阳山县为“优秀”,英德市、清新区、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为“良好”。

    从考核情况来看,2016年清远各地有力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创新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大消防安全投入,着力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水平,全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火灾,消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考核中,全市各地也发现了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部分社会单位和群众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例如,英德市中医院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不能使用、控制室无值班人员等;豪歌迪KTV未落实日常巡查与营业时间两小时巡查制度等;清新区联盟网吧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关机等;清城、佛冈“三小”场所存在违规住人且技防改造不到位的现象;连山、清新部分城镇消防安全管理不严格,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清新、连南、连山、阳山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不到位,微型消防站建站标准不高,队员不熟悉灭火救援程序等。

    会上,清远市政府与各县(市、区)和职能部门代表签订了2017年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市政府对消防工作的统一领导。副市长贝冰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目标责任书内容,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他强调,要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社会防范火灾风险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消防工作全年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