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0158-1512AN08586
二、采购项目内容:梅江区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及环境应急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 46 万元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人民币) |
备注 |
1 |
监测专用仪器设备及环境应急设备 |
1批 |
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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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设备投标报价不能超出采购预算,否则将作无效投标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 (空气/智能TSP综合采样器、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智能烟尘平行采样仪 )制造商的,必须提供有效的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代理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授权书原件(多层代理关系证明文件应明晰);
3、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原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相关要求;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 12月 11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 12 月 17 日17 时30分止(法定假日除外)到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内院二楼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 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须另交纳50.0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即发(报价人自行承担邮寄导致的后果)。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前往购买或其他方式(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及购买招标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到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其他方式报名的,报价人自行承担所导致的后果)。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31 日 15:00 (北京时间)(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 12 月 31 日 14:30-15:00 (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 12 月 31日 15:00 (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开标、评标室。
十、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请点击“招标文件”打开下载)进行公告,公告期间为2015年12月11日至2015年12月17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内以书面形式(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十一、采购单位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 招标人:梅州市梅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梁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58号内院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753-215900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号码: 0753-2384033
项目联系人:潘小姐、徐小姐
开户名称: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梅州分行
帐 号:118002517010001890
广东大观园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