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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培训238万人 台州开展全民消防大培训大体验
    2017-05-26 台州消防支队

    自3月16日台州市政府制定下发《台州市全民消防培训大体验活动方案》以来,全民消防大培训大体验活动在全市如火如荼地开展,截止目前,全市已培训检验2381876人,有效增强了全市人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据了解,台州市通过开展消防大培训大体验活动,实现四个百分之百,即实现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村(居)民、流动人口、在校中小学生培训体验4个100%,显著提升全民消防意识和社会单位火灾防控能力,做到社会面消防宣传全覆盖,实现即使发生火灾也不亡人的最终目标。

    针对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及如何开展管辖单位消防安全检查。针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培训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及如何组织开展单位消防培训体验;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培训如何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及组织人员疏散逃生。针对学校教职工培训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及如何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培训体验;针对在校学生培训消防安全基本常识及如何疏散逃生。针对村(居)民、流动人口培训日常家庭防火常识及如何疏散逃生。

    全民消防大培训大体验活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落实阶段任务。4月底,各地完成了对消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系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消防工作站负责人, 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责任区)民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学校教职工的消防培训体验。6月底前,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将至少完成辖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村(居)民、外来流动人口总数30%的消防培训体验,9月底前至少完成70%,12月底前全面完成。6月底前,教育局督促各学校至少完成中小学生总数30%的消防培训体验,9月底前至少完成70%,12月底前全面完成。

    在实施和推进全民消防大培训大体验活动中,各个部门各司其职。宣传部门负责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常识纳入重要宣传内容,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加大消防公益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消防宣传氛围。组织党校、人社部门将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机关公务员或事业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内容,切实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消防安全意识。经信、民政、市场监管、文广新、卫计、商务、旅游、安监、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及管辖单位的消防培训体验,组织本部门、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管辖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开展培训体验,督促管辖单位开展全员消防培训体验,并将“有无开展消防培训体验”作为行业系统安全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在校师生消防培训体验,将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学纳入安全管理和素质教学评估内容,负责组织对所有学校教职人员开展消防培训体验,督促学校开展全员消防培训体验。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负责组织机关干部、村居(社区)负责人、基层网格员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建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组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加消防培训体验,制发培训合格证;督促村居(社区)建立消防宣教室,组织村(居)民、流动人口参加消防培训体验。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消安委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系人,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消防工作站负责人、专(兼)职消防民警、社区(责任区)民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指导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开展消防培训体验。

    值得一提的是,台州市全民消防大培训大体验工作纳入2017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市级有关单位将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部署和统筹协调,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全力开展全民消防大培训大体验活动。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大培训大体验活动方案。对培训体验人员进行登记造册,确保不漏一人。加强本地、本行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指导。市级公安消防部门提供各类针对性宣传教育片供各地使用,同时制作统一的培训体验测试系统,检验各地培训体验成效。市消安委每季度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