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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如何封堵消防工程灰色利益空间
    2017-05-23 法制日报

    近年来,为了让群众的生活更加方便,大型城市综合体在各地不断出现,并呈迅猛发展势头。然而,一些城市综合体商业、物业管理单位的消防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甚至以消防审批和施工为由,向新入驻商户收取消防设施配套费、装修改造保证金、泄水费等,造成局部消防设施使用存在问题。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商户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消防执法部门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治病还需从源头开始,对于城市综合体消防管理上存在的这些问题,福建省消防总队频出重拳,改革和规范城市综合体内设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堵塞消防工程灰色利益空间。

    新商户入驻吃不少“哑巴亏”

    据不完全统计,福建目前共有城市商业综合体57个,其中大于10万平方米的城市商业综合体达23个。通过对福建数家城市综合体进行调查了解,记者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主要聚焦于三点。

    在记者走访调查中,群众反映较大的一个问题是综合体内设场所消防工程改造收费高。据福州某城市广场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透露,城市综合体的体量一般都比较大,内设场所众多,每一个新商户入驻综合体后都会进行店铺装修。由于商户急于开业,希望能把店铺装修期限压缩到最短,综合体的商业、物业管理单位也会以商户装修时不能破坏原有消防系统完好等为理由,向商户推荐消防工程公司。迫于种种压力,商户一般都会接受综合体管理方指定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记者了解到,在泉州市丰泽区某商业综合体内从事消防设施改造装修的公司,提供的市场改造收费标准约为80至120元每平方米,部分公司达到150至200元每平方米,均比实际施工成本和合理收费高出不少。

    群众反映较大的第二个问题是一些人假借消防审批和施工名义乱收费。记者采访了解到,部分商业、物业管理和维保企业为了追求个体的经济利益,以商户装修工程需经消防部门审批为由,向入驻商户收取消防配套费、装修改造保证金、泄水费、设备调试费、报警点位增容费等,由商业、物业管理单位指定消防工程公司负责施工。同时,综合体商业或者物业管理单位还制定严格的规约,迫使新入驻商户按照他们的安排进行施工装修,断绝了商户自由选择的空间。

    福州市区某城市广场规定,如果商户自行施工导致喷淋爆管每次罚1000元、导致消防报警系统故障每次罚500元等。这些规定虽然对于保护综合体主体建筑的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具有积极作用,但也容易被别有用心的人员利用,作为向商户介绍甚至指定装修消防改造设计、施工单位的合理借口。

    据商户潘某介绍,如果入驻商户不委托综合体管理方指定的工程公司施工,可能需要向综合体管理方缴纳更多的费用,甚至会被刁难。福州某城市广场一婴幼儿游泳馆就因未向物业提前报备装修手续、未及时申报消防审批就被物业停水停电。

    群众反映强烈的第三个问题是委托企业办理程序繁琐、存在乱收费现象。根据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城市商业综合体内设场所均需要按照规定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相对于大场所,一些小场所面积小、投入小、经营也相对简单,局部改造变更不大,对总体的消防安全影响较小,但二次装修消防审核的前置条件和程序与规模较大场所一样,需经历设计审核、施工、验收环节,若是公众聚集场所的,还需要通过开业前检查,手续较多,并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出具施工蓝图。因此很多商户就委托商管、物业企业代为办理,也导致乱收费、高收费的现象的滋生。

    大尺度改革审批减负提速

    福州某城市综合体潘多拉店长林某反映,他所在的店铺约100平方米,之前经过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开业前检查,时间跨度较长,而且手续相对繁琐,还在设计消防图纸和施工改造方面花费了几千元经费,对于中小商户发展来说也是一笔经济负担。

    根据群众要求,福建省消防总队开展了广泛调研,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城市综合体内设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

    据福建省消防总队防火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优化改进城市综合体内设场所消防审批服务方面,消防部门明确,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以下的城市综合体内设场所,未改变原有建筑平面布置、未改变原设计使用功能、未影响原有消防设施使用、未违规使用可燃物装修等四类情形的场所装修,实行减负放行,不再重复审批。

    对于上述四类情形有改变的,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尚未到达10000平方米的装修工程,确定相应比例实行抽查审批,不再作为必审必验项目。除此之外,对于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场所审批,开通项目绿色通道,执行预审预验、容缺预审、审限提速等便民利民服务举措。

    据泰禾集团商业管理公司行政总监叶蓁介绍,目前入驻该广场大概有300多家商户,其中300平方米以下的商户占了大部分。新政策的出台,对于商家来说是一个利好的消息,也大力扶持了一大部分小微企业的投资。

    记者采访了解到,一些几十平方米或100平方米左右的小商铺,本身装修就较简易,基本上符合“四不改变”情形。新政策出台后,前期的图纸设计费和繁杂的审批流程都可以省去,全程只需要一个月左右的装修时间就可以开业,从另一方面也提升中小微企业投资实体经济的积极性。

    “由于受电商冲击较大,实体经济本身运营成本就比较高。新政出台给我们30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户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和优惠。”福州某综合体GXG男装服饰业主冒某峰说,“目前,所有报批材料只要交给商业管理公司,由他们负责初步验收,我们再做一些修改,验收合格后就可以进场装修。这样相当于帮我们省去一个月的时间和租金。跟之前开张的另一家商铺相比,我少耗费了不少人力和财力”。

    加强监管斩断灰色利益链条

    在采访中,商户业主林某告诉记者,之前,他们在综合体开设商铺因为要与综合体共用消防设施,在进场之前就被物业管理单位收取了数量不菲的“保证金”“消防设施接入费”。

    针对这一问题,福建省消防总队专门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城市综合体内场所消防监督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坚决打击个别综合体商业、物业管理单位以消防行政审批和施工名义向商户征收各种不公平不合理费用,从源头堵塞综合体商业、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工程公司谋求灰色利益空间,并将加大相关消防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综合体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对以需要缴纳消防设施调试、报警系统接入、自动灭火系统测试等费用为由设置各种限制条件,拒不配合商户接入消防系统、调试消防设施等工作,拒不履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职责或配合商户实施装修改建工程,导致场所(或局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启用,失去防灭火功能的行为,福建省消防部门将分别依据消防法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对城市综合体商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施工单位、维保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同时,福建省消防部门对城市综合体实施“辖区责任参谋服务制”,指定辖区责任监督员作为服务联系人,在城市综合体主要出入口等显要位置张贴公告作出公开承诺,严禁以消防部门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指定或变相指定消防工程、采取停水断电措施阻碍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