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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永兴县政府为社区微型消防站发放消防器材
    2017-03-23 湖南郴州支队

    永兴县政府为社区微型消防站发放消防器材

    永兴县政府为社区微型消防站发放消防器材

    永兴县政府为社区微型消防站发放消防器材

    3月19日,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政府在消防大队召开了全县社区微型消防站器材发放仪式,并对社区微型消防站站长及队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全县9个社区负责人、社区民警及社区微型消防站站长、队员共计40余人参加活动。

    为进一步加快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步伐,提升辖区社会面火灾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前段时间,永兴大队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争取社区微型消防站专项建设经费10万元,按照微型消防站器材配备标准,为社区微型消防站购置所需装备器材。

    会上,县公安局副局长张武军表示,县委、县政府出资为社区微型消防站发放器材,既是对县委、县政府加强全县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及消防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积极响应,又是增强基层消防工作能力的重要举措。消防大队作为专业的机构,要充分发挥培训指导的职责,结合我县实际,定期组织对微型消防站开展灭火救援培训指导,切实提升社区微型消防站队员的业务能力水平,确保微型消防站实体化运行。各社区微型消防站要让装备器材充分发挥实效,按照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健全配套机制,加强训练、强化管理,真正达到救早、灭小和“3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这一目标。

    培训中,大队讲解员采取理论讲解与现场示范相结合的方式,就消防防护服的穿戴顺序、消防水枪水带的连接、各种消防装备器材的用途以及防灭火技能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灭火时,一定要对火焰根部来回扫射,这样能够最快最有效地灭火。”大队讲解员一边演示一边说。参训人员纷纷向大队讲解员讨教装备器材操作的技巧,现场气氛活跃。

    下一步,大队将定期对社区微型消防站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具备处置初期火情的能力,并通过他们带动社区居民具备更多自救、互救能力,充分发挥社区微型消防站在火灾防控和初战控火方面的作用,为永兴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