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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2家场所存在火灾隐患 消防部门依法查处
    2017-03-19 福建泉州消防支队

    近日,泉州市泉港区消防大队依法责令一家存在“三合一”火灾隐患的场所停产停业,并处罚款5000元,对一家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单位实施临时查封,并处罚款10000元。

    据悉,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位于泉港区涂岭镇324国道旁的泉港区鑫发家满福超市的应急照明灯损坏未更换,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而位于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涂岭村公路边的玉泰家私城则在经营的场所内设置员工床铺,存在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针对两家场所存在的违法行为,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当场对该两场所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向玉泰家私城负责人讲解了“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要求立即进行整改,搬出住宿人员。并依法对两家场所实施断电查封,并告知场所负责人擅自撕毁封条的法律后果,并依法对两家场所立案查处。

    日前,玉泰家私城已上缴罚款,并将员工床铺搬离经营场所,彻底消除了“三合一”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