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规范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和灾情险情报送工作
    2017-03-18 广西日报

    为了及时掌握重大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和灾情险情信息,有效部署地灾防范工作,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方案,对2017年自治区本级重大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和灾情险情信息报告内容、范围和时限作出了明文规定。

    据介绍,重大地灾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是指广西地灾气象风险预警部门发布的地灾气象风险黄色及以上级别预警、各设区市发布的橙色及红色预警。重大地灾灾情和险情是指中型(含)以上地灾灾情和险情。

    重大地灾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报告内容包括:地灾气象风险预警类别、级别。其中,预警类别分为一般预警和短临预警,一般预警时段为每年汛期(5月1日至9月30日),短临预警根据实时降雨量和预报降雨量结合当地地质环境条件随时预警。预警级别分为红色、橙色、黄色、预警4个级别。

    据悉,重大地灾灾情和险情报告时限为:对于30人(含)以上死亡和失踪的特大型、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大型地灾灾情或险情,要在接报后1小时内速报;对于特别重大、重大或社会影响大的地灾事件,要在接报后1小时内报告;对于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中型地灾险情和避免10人(含)以上死亡的成功预报实例,要在接报后6小时内速报;对于3人以下死亡和失踪的小型地灾灾情或险情,要在接报后24小时内速报;发现地灾灾情或险情有新的变化时,要随时进行续报;地灾应急处置工作有新的部署,要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