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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市政府部署“三合一”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2017-03-11 福建泉州消防支队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政府在2016年“三合一”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三合一”场所存在的现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整改、考评验收三个阶段进行,突出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在有人员居住的民用建筑内从事生产储存的场所,集经营可燃物品、住宿于一体的商业店铺,已经整改完毕的“三合一”场所,列入回访检查的重点等四类场所。同时还明确了整治范围、工作步骤和各地安委会、三合一”整治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分工。

    为了能迅速有效开展“三合一”整治工作,市政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认真总结历年来整治工作经验,查找分析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细化工作任务;

    二要实行标准化工作。要实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并将“三合一”场所整治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落实;

    三要加强联合执法。公安、安监、工商、建设、房管、供电、供水、行政执法、消防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综合之类,凡逾期不改或经整治仍达不到基本消防安全要求、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必须吊销相关证照并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经整治合格的“三合一”场所,再次检查发现“回潮”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四要广泛开展宣传。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加强对企业员工、社会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对“三合一”场所的危害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开展整治的有效办法进行宣传。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三合一”场所的监管,严格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五要健全长效监管。要及时调整充实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完善例会、报告、检查、回访、培训、宣传、建档、抽查、奖惩等各项长效管理制度,巩固整治工作成效,从源头上防止“三合一”场所回潮与新增,杜绝发生“三合一”火灾事故,推进整治工作常态化;

    五要应用技防措施。要将简易消防设施安装与“三合一”整治工作相结合,落实专项资金,在沿街经营店铺、小生产加工作坊等“三合一”场所推广“5+1”简易消防设施;七要强化督查指导。市“三合一”整治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地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阶段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对辖区“三合一”场所整治不力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各地政府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目前,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有序组织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